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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各省计划生育新政策产假

发布时间: 2017-04-07 编辑:David 来源:Jxedu.org本文已影响 位读者

 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,即有计划的生育。主要内容及目的是:提倡晚婚、晚育,少生、优生,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。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各省计划生育新政策产假,希望你们喜欢!

  2017各省产假新政策

  四川、江西、宁夏等延长60天

  目前我国规定产假为98天,部分省份新修订的计生条例明确,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:其中,四川、江西、宁夏、安徽、山西、山东均规定,在原来98天产假基础上,如果符合所有延长产假条件,最多延长产假60天,产假天数合计达到158天。

  广西延长50天

  广西确定增加50天产假,产假天数合计达到148天;

  广东等延长30天

  广东、湖北、天津、浙江、上海等省份增加30天产假,产假天数达到128天。

  2017各省婚假新政策

  10地为3天 山西30天 上海10天

  取消晚婚假后,各地婚假假期一般为3天时间。

  值得一提的是,最新修订的《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》明确,山西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30日。

  上海明确3月1日起,符合法律规定结婚者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,增加婚假7天。

  安徽、江西、广西、广东、湖北、天津、浙江、宁夏、山东、四川婚假仍为3天。

省份

婚假

晚婚假

山西

30

原30天取消

安徽

3

原20天取消

江西

3

原15天取消

湖北

3

原15天取消

宁夏

3

原15天取消

浙江

3

原12天取消

广西

3

原12天取消

广东

3

原10天取消

天津

3

原7天取消

山东

3

原14天取消

四川

3

原20天取消

福建

15

原15天取消

上海

10

原7天取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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